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兄弟香港,可以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姐妹居申件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到香弟姐定居的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二)香港、港定澳门居民中的请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申请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兄弟香港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姐妹居申件;
(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到香弟姐定居的条父母的;
(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港定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请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申请;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兄弟香港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姐妹居申件18周岁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规定如下:直系亲属投靠父母年龄上没有限制。户口在亲属和非亲属之间都可以投靠,户籍政策上并未禁止不是亲属的人投靠户口,只要当地政策允许,对方同意接收就是可以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要是父或母其中一方在定居:父或母在2001年11月1日前取得身份证(不需要永久),父或母已经是永久居民。超龄子女:孩子出生时,回来以夫妻团聚定居申请另外一方时,小孩未满18周岁的话,可以一起申请。或者父母都已经在定居,小孩未满18周岁的话,可以以未成年子女来申请。
如果小孩已经满18周岁,就要看符不符合永居子女或超龄子女的条件:永居子女,并且取得***时孩子未满14周岁。如果这两个条件都不符合,就只能等到父母都在港定居
可以。
香港非永久居民如通过优才计划、专才***、企业家移民、来港就读、投资移民、中国籍香港永久居民第二代来港***来港定居,其下列受养人申请来港:
其配偶;以及
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
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其下列受养人如满足特定条件可申请来港:
其配偶;
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以及
其年龄在60岁或以上的父母。
特定条件是指:
持海外护照;
持中国护照并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
申请人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而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拟团聚的香港或者澳门亲属(以下简称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3、提交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外国护照复印件。
4、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6、结婚证明
申请香港定居夫妻团聚需要的资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明:申请人和香港境内的香港永久居民或香港居民***持有人的***明。
2. 婚姻证明:申请人和香港永久居民或香港居民***持有人的结婚证明。
3. 经济状况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及配偶在近六个月至一年之间的银行存款证明和收入证明。
4. 住房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在香港的住房证明,可以是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
5. 其他证明文件:如申请人和香港永久居民或香港居民***持有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的健康检查报告等。
因此,申请香港定居夫妻团聚需要提供的资料相对较为全面,需要仔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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